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09年4月16日上午在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0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该议案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中资金周转及下属企业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周转。 2、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经审查,未发现有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3、此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借款金额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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